河南厂房拆迁在操作中注意12大事项
发布日期:2021-04-22 文章来源:本站 阅读点击:987
河南厂房拆迁在操作中注意12大事项
1、拆迁工作前,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将待拆建、构筑物的各种管线拆迁或迁移后,方可进行拆迁工作。
2、拆迁工作前,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建、构筑物的结构、梁、柱、地脚腐朽程度和墙、柱砖裂缝、倾斜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,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方案,工作前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。
3、拆迁工作区域四周必须没置围栏,并挂没警告标志牌和指定专人监控,禁止闲杂人员入内。
4、拆迁工作时必须按拆迁工作方案规定的方法和顺序拆迁,未经规定的部位不准擅自拆迁,禁止同时拆迁数层。
5、工作中,应设置专人对被拆建、构筑物的实际状况进行监视,如发现有坍塌危险,应立即停止工作,撤出工作区域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。
6、拆迁时,应站在脚手架或其它坚固的结构上,高处工作无可靠防护措施必须系安全带,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结构上,禁止系挂在拟拆迁的结构上。禁止站在悬突位置上进行拆迁工作。
7、拆迁时,应先拆次要结构,后拆承重支柱和横梁。
8、拆迁烟囱、砖柱、独墙、间壁等,应先检查深度,从上往下逐层拆迁,禁止采取在底部掏空然后推倒的野蛮施工方法。
9、拆迁门、窗框时,先检查过梁、砖拱是否牢固,发现有裂纹、损坏等危险情况,应先停止拆迁,待险情排除后方准继续工作。
10、拆下的屋架、檩条、梁、板等较大和笨重的构件,必须用绳索捆绑牢固,用起重设备吊运至地面。
11、拆下的碎散物料,不得堆积在脚手架和楼板上,应随拆随运,禁止多人聚集在脚手架和楼板上,防止坍塌。
12、局部拆迁工作,应搭设脚手架,并对不拆部分采取加固等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